非法經營罪 選購指南
非法經營罪法律規定 廣州非法經營煙草案件辯護律師
136-3130-6506(微信同號)律師為您介紹相關法律知識: 關于周某甲上訴提出其被當場查扣的香煙部分是幫朋友代購,部分是準備留兒子結婚使用,不是為了盈利而銷售的上訴理由,經查,上訴人周某甲在偵查階段做過多次、穩定的供述,供認2017年7月22日晚其自己出資在濟南市收購了353條香煙,準備回啟東后現金銷售給事先與其聯系好的親戚周某和袁某,次日中午被抓獲。證人周某、袁某、陳某的證言證實2017年7月22日、7月23日周某甲通過手機微信、短信聊天等方式與他們聯系買賣香煙的事實,......